3.7.8.暴动
把水搅浑:要鼓励暴民动用私刑、发起暴动等,需要用公共演讲与群众的平均意志进行快速对抗;他们意志的修正项在下面。宣传可以作为协同技能。
意志修正:如果群众对某一特定东西感到愤怒(如暴民动用私刑),将该事物的反应减值(不是加值)作为调整;如果人群被隔开(每个成员间至少1码)+2;2-6人的群体+6;7-18人的群体+4;19-36人的群体+2;更大的群体没有调整;有接到命令的准军事部队+2;有公认领导者的团队+2。
缓和局势:要让暴民冷静下来,用演讲、领导力或是唬骗技能与民众的意志进行快速对抗。上面的修正适用于群众的意志,但是倒过来;容易受煽动的人群难以平息,反之亦然。
通过威胁实现秩序:独夫或是寡头可能试图使用恐吓来使暴民让步。使用无领导群体之间的恐吓规则(3.7.7)。(例外:如果维稳的一方有一个明确的领导者,可将其视为一个有组织的团体,而不是无领导的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