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一发生战争
政府对船只的补贴包括一项条款,即在战争或国家紧急情况下,船只由海军或巡逻队指挥。当这种情况发生时,商船的船长
和船员应该服从命令。被征召的商人可能被视为与武装部队签订合同的平民,或者他们可能拥有在战争期间被激活的后备军
队职位(在战争期间他们会得到作为军队成员的报酬)。
理论上,政府提供了船舶在危机期间的运营费用(包括银行贷款利息)。然而,有时这种支付是以战后偿还承诺的形式出现的,如果经济崩溃,或者更糟的是,如果他们一方输掉了战争,这些承诺可能不会兑现。
然而,还有比破产更糟糕的风险。被征用的商船必须冒着危险,运送部队、军火、食物或必需品前往战区内受到威胁的世界。
敌人的破交舰艇会进行破交活动,也就是试图摧毁或捕获商船来切断补给线或实施封锁。
同时也存在着私掠风险。为了腾出军舰执行其他任务,一些政府向从事航线打击的民用船只提供“私掠许可状”。私掠者本质
上是合法的太空海盗,它被授权猎杀敌国政府的商船,以换取赏金。这可能是按吨位率支付,比如每吨被摧毁的船只10元,或者是被捕获船只和货物账面价值的10-60%的奖金。
然而,这也是一个机会。装备精良的商船,把一些货舱替换成火炮或发射架(或者光束,如果它们有多余的能量)或者装满战斗
机的机库,可以凭借自己的力量成为高效的私掠船。
当他们的目标无人护卫时,私掠船和其他商业掠夺者是最有效的。由于商船太多,海军无法单独为每艘船只护航,所以可能
会建立护航系统,让几艘贸易飞船组团航行,在几艘军舰的保护下航行。为了弥补护卫舰的短缺,海军可以花钱为一些商人
改装他们自己的防御性武器(如果船员缺乏适当的技能,可以指派一两个海军炮手或技术人员来操作这些武器)。
这样的临时护卫甚至可能会因为摧毁敌方掠袭者而获得类似于私掠者的赏金。一些辅助舰艇装备特别精良,充当诱饵“Q-ships”
来引诱和摧毁敌人。
尽管护航行动比单独的航行安全得多,但效率也很低。他们把港口设施逼成“要么胀死要么饿死”模式:要么这个地方挤满了船只,要么基本上空无一船。此外,船队的性能受限于最慢的船。仅仅通过强迫他们进行护航,掠袭者就赢得了一个小小
的胜利。在这样的前提下,可能需要明显的威胁或几个月的惨重损失,才能说服军方在新的冲突中下令实施护航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