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流派
警察介于寻求自卫课程的平民和寻求武器训练的士兵之间。士兵们学会杀死,平民训练以最小的伤害和最小的法律后果来击退攻击者!警察通常对他们可以使用的武力数量有限制,但比平民享有更大的自由。警察的流派偏爱能在不造成伤害的情况下控制或使对手丧失行动能力的技术。即使是那些认为“有罪直到被证明无罪”的社会,也倾向于将捕获权凌驾于杀戮之上。这些目标与军事流派不同,后者不考虑对手的安全而使其失效。
德川时代的日本警察学习逮捕术(第201 页);现代日本警官练习合气道(第149 页)、柔道(第166 页)和/或剑道(第175 页)。在美国,款式取决于部门。例如合气道(第149页)、拳击(第152-153 页)、巴西柔术(第167-168 页)、韩式合气道(第161 页)和空手道(第169-172 页)…美国的法律工作者在自己的时间里专注于学习其他类型的流派